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山东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
2025/02/25         67

1月24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新增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指出,新增项目范围为: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增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能源项目,若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30%、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15%,则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

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含并于山东电网的集中式管理的分散式风电场、分布式光伏电站),除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电量按照本通知执行外,项目注册、交易、结算均按照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执行。

鼓励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含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下同),通过自行注册入市交易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自主参与电力市场,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项目注册、交易、结算均按照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执行。

未自主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按发电量一定比例(风电30%、光伏15%)确定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上网电量。

文件还指出,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新增“全额上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暂以风电30%上网电量、光伏15%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


文章来源:风电头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