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讲道,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方案,牵头组织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目前相关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在7月择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上线交易。
中国的碳市场建设是从地方试点起步,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有效促进了试点省市企业温室气体减排,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摸索了制度,锻炼了人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2017年末,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根据“三定方案”新职能职责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构建了支撑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技术规范。同时,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推进《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进程。二是稳妥制定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明确发电行业作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市场启动初期,只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并衔接我国正在实行的碳排放强度管理制度,采取基准法对全国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核发首批配额。三是扎实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碳排放核算、核查、报告制度,在企业报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专门的督导帮扶,监督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核查抽查,通过对地方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现场抽查,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四是完成相关系统建设和运行测试任务。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我们建设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指导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完成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任务,并且通过了系统的测试和验收。五是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对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第三方机构等持续开展了全国碳市场系统培训,培养温室气体核查、核算、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内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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